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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矿领导”暴露出的沉重命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0日17:11  国际在线

  最近,广西河池朝阳煤矿突击提拔了7名矿长助理下井带班,而包括矿长、副矿长在内的5名主要领导却稳坐在办公室里。突击提拔是为应付国务院要求煤矿和非煤矿山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的23号文件。(9月20日《新京报》)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面对矿领导下井的中央政令,广西河池朝阳煤矿演绎了一幕娴熟的化解之策。虽精彩,也不无创意,但并不出乎人们意料。早在今年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的消息传出后,就有不少网友担忧这一政令会被虚化——矿领导会物色7名工人给他们以领导虚衔,建立轮岗、轮值制度,然后让这7人每周1天下井!真是一语成“谶”!河池朝阳煤矿领导的如此算盘就是如此,“文件刚一下发,我们就提拔了7名矿长助理,让他们轮流跟班下井。”

  不是网友太聪明,而是某些矿领导的企图太明显,一点都不知道掩饰,谁都能预料得到。

  中央政令又一次遭遇架空,不免令人想起了教育部原副部长张保庆的感叹:“中国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政令不通,中南海制定的东西有时都出不了中南海。”毋庸讳言,矿领导下井是个好政令,但好政令得不到执行,就是白搭。放眼现实,不少初衷良好的规章制度,皆多多少少地遭遇了不被执行的困境。即以矿领导下井的政令为例。一是不执行,比如,7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矿领导必须下井,但是时隔不久,7月17日,陕西省韩城市桑树平镇小南沟煤矿发生矿难,井下工作的28名矿工全部遇难,足以说明该矿没有执行矿领导下井的政令。二是软执行,这次河池朝阳煤矿就是大打折扣地执行、弄虚作假地执行。

  令人悲哀的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已经形成了潜规则,或者说已经成了一种你攻我防的博弈。其实,早在2005年,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安监总局就联合下发《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要坚持下井带班。惜乎这则极富现实价值的规定被锁在抽屉里、挂在墙上,而未落实在行动中。不执行怎么办?于是中央多次重申,先是制定了细则,比如下井时间,并加大了有震慑性的惩处力度,这样一来,一些矿领导的确受到了触动,不然也不会有“陪死”之说。但是,受到触动并不代表就会老老实实地执行,河池朝阳煤矿突击提拔矿长助理就是一例。

  接下来该怎么办?想必国家安监总局会更加明确细则,比如什么才算矿领导?其实,日前国家安监总局一位负责人已经说:矿领导的具体职位都需获得国家相关的资格证的人才能担任,并不是任何人都能成为矿领导。但对这一表态,显然一些矿领导没有当回事。可以预见的是,为了遏制类似“突击提拔7名矿长助理”的情况再度发生,相关部门势必更加具化措施,并且加大惩罚力度,但同样可以想见的是,等到新的政令出来,一些煤矿领导同样会采取新的对策。就在这种你来我往的博弈中,中央权威受到调整,而矿难也可能依然发生,矿工的权益继续受损。不得不说,这种循环是可怕的,也在时时上演着。

  如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博弈之困?拿什么保障政令畅通?这是我们必须考虑的现实命题。在8月27日的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专门谈到了“确保政令畅通”——国家的法律制度和中央的重大决策,体现的是全体人民的意志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部署。各地方和部门都要顾全大局,维护国家整体利益,自觉执行中央决策和国家法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虽然是对政府部门喊话,实际上诸如煤矿这样的企业,不执行中央政令的现象也十分频繁。很显然,确保政令畅通,靠的不能是执行对象,因为一方面他们在利益自保下,必然排斥,二是单独的道德自觉是靠不住的。

  怎么办?只有加强监管,强化问责,除此别无他法。怕就怕监管跟不上,问责无力度。以监管为例,既然日前国家安监总局一位负责人已经表示“矿领导的具体职位都需获得国家相关的资格证的人才能担任,并不是任何人都能成为矿领导”,面对7名助理矿长,当地监管部门为何不介入?可以断语,监管和问责少了哪一环,类似“中南海制定的东西有时都出不了中南海”的现象就不会减少。(王石川)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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