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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传统文化不能靠乱摊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1日00:35  红网

  合肥市屯溪路小学今年中秋前要举办联欢晚会,要求学生统一着装,男生穿唐装,女生穿旗袍。衣服得由学生家庭自行解决,有家长觉得专门添置只穿一次的唐装和旗袍,纯属浪费。校方回应称,没有强制要求,只是自愿;之所以举办该活动,是为了让孩子认识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回归传统。(《中安在线》9月19日)

  弘扬传统文化的目的,当然无可厚非。而让孩子“在节日氛围中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并通过孩子在家庭中的作用,带动其家长一并参与——这样做的效果,肯定也要比直接面向成年人的传统文化活动更好。此外,学校举办包含传统文化标签的联欢活动,增强了教育过程所承载的价值意义,体现了寓教于乐,对于化解孩子们的学业压力颇有帮助。

  然而,小学毕竟定位为完成义务教育前六学年目标的功能单位,其教学及其他课外实践活动,都需要符合法定的教育法规和课程大纲。在法规和大纲之外的活动安排,如果涉及到学生家庭付费、占用课外时间等情况,不仅应当报经教育(及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确保不增加学生家庭的负担;而且还必须真正做到自愿参加。

  那种名义上“自愿”、却以整班整年级或整校集体参加的活动设置,学生若选择不参加就会受到校方压力或被其他同学排斥,其实质恰恰是滥用学校和教师权威,而对学生及其监护人权利的侵害,只能称之为颇为高明的“乱摊派”。

  弘扬传统文化,不是任何一所中小学的主业。即便屯溪路小学相关负责人、老师将活动功能、意义无限拔高,也只能向当地教育部门申请经费,为学生订做专门服装并予免费发放,而不是以“(学校)领导点菜、家长埋单”的形式,让家长掏出一笔冤枉钱,来凑合一场闹腾的文化活动,为学校领导的政绩贴金。

  话说回来,被教育者“被自愿”,难道不感到恶心和烦闷?男生穿唐装、女生穿旗袍的服装安排,压根就不靠谱,还能弘扬出哪朝哪代的传统文化?

稿源:红网 作者:郑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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