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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准“地主”偷拆,不准老乡“斗地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1日00:46  红网

  两个四川老乡加一个士多店老板,三人在路边树下玩“斗地主”,输赢一元钱,半小时后被广东江门市民警带走并被拘留了3日。“熟人间打1块钱的小牌也算赌博?”19日下午,刚出拘留所一天的范先生为自己鸣不平。江海区公安分局解释,警方是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事的,只要不是亲属间玩,一块钱斗地主也算违法。(9月20日《南方都市报》)

  一块钱赌博也算违法?想起以前和朋友玩过的“5、10、K”,我不由得心虚了起来。因为我们的“赌资”正好是一罐2元的可乐。如果一块钱赌资就违法了的话,那么这翻了一倍的可乐不就是涉案资金巨大了啊。为了跳进黄河洗清冤屈,不得不翻看了有关条例。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70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参与赌资较大的标准你我说了都不算,那么焦点就聚集在了赌博的定义上。很抱歉,法律里有对赌博罪的定义却没有对赌博的定义。无奈只能用《新华字典》里对赌博的定义,为:“用斗牌、掷色子等形式,拿财物作注比输赢。”那么由此可见,“一块钱的斗地主”原来真属违法。

  至此,我已经搞不清楚到底是我们这时代变化太快还是这条例原本属奇葩。《黑暗森林》里说:“城市就是森林,每一个男人都是猎手,每一个女人都是陷阱。”而现在,法律就是森林,每一个较真的警察都是猎手,每一次赌钱的“斗地主”都是陷阱。不怕你不犯法,就怕警察不较真。

  而当“七十年房客”小额“斗地主”被认定为犯法时,我们的“地主”却正在进行偷拆。强拆听得多了,偷拆肯定很陌生。北京大兴区各庄的拆迁户赵先生在同拆迁队谈判时,拆迁队一次次强调若不签字就要走“程序”了。赵先生说政府拆迁更要讲法律了。以为他们要报知法院走强拆程序就傻傻等着。谁知,拆迁队乘着夜黑风高开始了“程序”。从今年1月开始,历经9个月。拆迁队们终于于前几天偷偷摸摸走完了这一“程序”。而赵先生投诉无门,无奈求助微博。

  我想说,其实“一元钱斗地主”犯法不可怕。拆迁队们不走法律程序偷偷拆也没到世界末日。但是你把这两件事一联系。你会发现我们的“地主”在实现着一种双重标准:赞成符合自己利益的价值判断或行动,反对或限制不符合自己利益的价值判断或行动;并把符合自己的利益或行动强加于人。

  简单落实到这两件事情上面就是“我跟你谈民俗,你跟我谈法律;我跟你谈法律,你跟我谈国情。”当一个人的头脑里认同国家在这两件事情上的处理时,经过长年累月的灌输很有可能变成《1984》中提到的双重思想,即:一个人的脑子里同时具有两种相互矛盾的信念,而且两种都接受。到时候,国家的行为不管对错矛盾与否你都能接受并认可。越来越多的拥有双重思想的人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而言无疑是毁灭性的。

  而目前要深究,几乎每一个人的“屁股”都不干净。拿最普通的盗版来说,N多的人用过盗版。而使用盗版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并且还有一种风气正在流行,就是使用盗版的人会嘲笑使用正版的人是“傻瓜”。当这些引使用盗版以为豪的人声讨强制拆迁时难道不也是徘徊在双重标准的门口么?

  “世界这么乱,装纯给谁看”,中国目前的标准确实够乱的。诸如某些国家公务员口中的“不懂物权法,只懂拆迁法”,一些标准甚至是政府内部人员带头在混淆篡改。但是我还是呼唤“纯洁标准”的到来,道德上需要,法律上需要,人心上更是需要。

稿源:红网 作者:王玮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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