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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土地问责动真格

  早在今年2月,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表示,将通过全面掌握违法用地情况,发现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对违法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员实施问责。到了6月,国土资源部又宣布“7月督察,8月约谈,9月问责”的土地问责计划。8月,国土资源部披露,截至5月底,全国共清理发现房地产违法违规用地3070宗,面积约18.84万亩。其中,闲置土地2815宗,面积16.95万亩。面对政府的又一次宏调举动,不少人心生疑问,此次整治闲置土地是否会动真格?而从国土资源部主要负责人“官员调离后仍将追究土地违法责任”这一表态来看,此次问责确实决心很大,而且确实要动真格。

  然而,土地问责动真格的压力确实很大。如房地产问责严重滞后,土地问责单兵突进必然面临压力。而此前房地产相关主管部门曾多次表示要问责失职官员,但至今鲜见问责。此外,尽管这次土地问责将“15%”作为问责比例标准,即地方所辖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虽未达到15%的警戒线但后果严重的皆将被问责。然而,如何把握问责中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罚的尺度,以及对客观原因造成的土地违法如何界定等,皆考验着土地问责部门。而问责过程是否公开透明,则对问责部门同样是一个不小的压力。

  依笔者之见,由于此次土地问责是国土资源部首次启动的,因而能否动真格应成为其彰显遏制土地违法决心之关键。为使此次问责准确有力,除了在问责之前要做足诸如细化问责尺度、弄明土地违法原因、建立问责信息披露机制、制定公众参与和监督规则等相关功课之外,还有必要通过采取调整利益、明确责任、依法惩戒等三个方面的切实举措,为此次土地问责的动真格创造必要条件。

  调整利益的基本思路应该是通过提高土地的取得及其保有成本、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和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以切实消除各地扩张用地的经济动因,从而达到调整中央和地方的利益分配关系,逐步减少地方政府盲目扩张用地中的经济利益驱动之目的。而明确责任的关键则在于搞好“严格实行问责制、明确考核刚性依据、及时处分违反国控政策的人与事、切实调整后新增建设用地”这四个突破。而依法惩戒的作用则应体现在建立案件查处的协调机制上。虽然目前国土资源部对部分土地违法严重地区的政府负责人之约谈只是预警,如果大量土地违法违规问题仍得不到解决,国土资源部就可能动用其他手段。即使该被问责政府的负责人已经调走了,但如果这个土地违法违规发生在其任期内,同样也要追究其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讲,闲置土地清理确实会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

  土地问责风暴的关键,是必须切断吸附在土地上的各种利益链条。对地方政府而言,必须尽快摆脱财政对土地的依赖,从土地财政的桎梏中解脱出来。因为,一些地方政府在“唯GDP论”思想的指导下,在城市建设过程中盲目追求“大规划”、为开发新城新区而大拆大建。结果由于规划面积过大,导致超量占用耕地、土地“开而不发”现象严重,成为土地违规开发和大量闲置的重要缘由。因此,土地问责必须从导致当前房地产领域乱象的根源出发,坚决打击各种依附在土地链条上的“寄生虫”,堵住其管理中的规则漏洞,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土地问责若从该关键环节动真格,必将收到实效,故而值得我们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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