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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大厅今起实行二手房买卖资金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1日04:03  沈阳网-沈阳日报

  本月底前,设在大厅一楼的税务窗口也将设立专门的二手房买卖契税缴纳绿色通道

  本报讯(记者彭跃东)9月20日,沈阳市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中心主任刘戈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从9月21日起,沈阳市房产登记服务大厅将实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本月底前,设在大厅一楼的税务窗口也将设立专门的二手房买卖契税缴纳绿色通道。

  从今天开始,您在沈阳市房产登记服务大厅进行二手房交易时,除办理房产赠予、继承、离婚析产、单位转制及无偿划转等登记外,凡涉及二手房权属发生转移的,将参加资金监管,通过市房地产交易资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银行设立的“专用账户”划转交易资金,确保买卖双方的权属和房款安全。

  “二手房买卖资金监管业务对百姓‘有百利而无一害’。从长远来看,将带来沈阳房产中介行业整体转型和升级。”刘戈表示,秋季房交会上,全市近百家房产经纪机构的500多名房产经纪人郑重承诺,在从事经纪活动中主动提示和引导房屋买卖当事人“通过资金监管方式交易过户”,让买卖双方实现“买房的放心、卖房的安心”。年底时,房产部门将评选出百姓信得过的“星级中介”。

  据透露,实行资金监管业务后,二手房买卖双方到大厅进行二手房交易时,直接到专门的“存量房资金监管专用通道”领取号码即可。二手房办理更名的时间由原来的8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

  ■新闻链接

  市房产服务大厅

  办理二手房资金监管流程

  一楼:税前查档→完税→三楼:咨询台排号→专用通道窗口受理→刷卡窗口买房款存入银行账户→交易核准后监管资金划转→二楼:按规定交纳交易手续费、登记费、查档费后到发证窗口领房证。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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