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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事故连年攀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1日04:49  大众网-大众日报

  电动车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诸多交通安全问题,特别是超速、超大、超重的电动车大量出现,成为交通安全新的隐患。

  近日,浙江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等就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中的热点问题举行公听会,一些来自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陈述人和旁听人纷纷建议,尽快修订已经执行10多年的电动车标准;对被查获的不合格、 超速超重的电动车,生产厂家要召回。

  电动自行车在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诸多交通安全问题,特别是超速、超大、超重的电动自行车大量出现,成为交通安全新的隐患。参与公听会的多位陈述人和旁听人援引相关部门的数据说,截至去年底,浙江电动自行车实际拥有量已经超过670万辆,其中超标电动自行车有300多万辆。

  在采访中,一些市民反映,超标电动车速度基本在35公里/小时以上,有的达到了50公里/小时至60公里/小时,身边不时响起的刺耳刹车声很吓人。浙江省公安厅全省道路交通事故通报表明:去年全省涉及电动车的事故5434起,死亡798人,其中有623人是骑电动车的,电动车事故已连续四年攀升。

  众人都指责电动车超标超速的问题,来自浙江省自行车协会的陈建荣认为,这主要是因为目前国家标准严重滞后,影响了产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增加了管理难度。“现有国家标准是1999年电动自行车刚刚起步的时候制定的,其中很多条款已经不适应电动车产业发展现状”。

  “现在是全民超速,全民超重,旧标准已经不适合现实需求。”经营销售电动车多年的嘉兴市星汉贸易有限公司的潘永根说,各地超标无牌现象大量存在,电动车国家标准的滞后严重影响了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同时也影响了政府部门对这一产品管理政策的有效实施。

  为什么大部分生产出来的电动车会超速,作为生产商,浙江金华绿源电动车集团董事长倪捷直言,这是个技术突破问题。如今城市扩大了,要求里程上升了,电池质量加大;车架断裂事故的发生,要求车架重量必须加大。

  “欧美和日本等国家的电动自行车时速通常限定在30公里每小时左右”。浙江省质监局原干部陈亚璋建议,我们完全参考这个标准修订标准。至于新标准定下来以后超标的电动车,建议政府用优惠的价格回收换购。

  在此基础上,陈亚璋进一步建议,不符合标准安全的电动车,行驶造成的问题,不是公安交警部门一个部门能解决的,要发挥多个部门的作用,作为质监部门在制造环节,就要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对抽查不合格的检验不合格的,要厂家召回产品。公安交警部门对超速超重、刹车不灵的情况要追查,有生产厂家的要召回,非法改造超速的要予以没收。

  浙江省经信委轻纺办副主任杨明贤表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当务之急就是出台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但是,目前,相关管理部门在电动车重量、车速等方面意见也不一致,“重量问题一定要有一个标准,当前大家意见不一致,有些人认为越重越好,这个要通过科学的认证,来制定一个标准。”

  (据新华社杭州9月1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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