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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行政附带民事案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1日07:28  法制日报

  

  法制日报宁波9月20日电 记者陈东升 马岳君 通讯员陈雷 9月20日下午,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房屋行政登记纠纷案,与过去类似案件不同的是,这次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合二为一”,原告、被告、第三人同时对簿公堂。据悉,这也是全国首例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案。

  原告徐某是上世纪60年代的下乡知青;被告是鄞州区人民政府;第三人是鄞州区洞桥镇的盛某,与原告徐某系媳舅关系。

  徐某认为,原本知青安置房所有权归他所有,如今却被第三人占为己有,而这都是鄞州区政府失职造成的。庭审一直持续到16时30分。法院将择日进行调解。

  鄞州区法院办公室主任高志刚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由于我国法律对行政附带民事诉讼操作程序没有明确规定,对于出现的行政和民事有密切关联的案件,往往采取行政和民事分别处理的方式,不但增加了当事人讼累,也浪费了法院的审判资源。

  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就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行性开展试点工作。此次鄞州法院审理的案子,是全国首例探索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典型案件。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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