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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卡套现购油卡另卖增值税发票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1日07:30  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周斌刘建

  上海松江警方近日成功破获一起利用加油卡充值点POS机,通过购买或充值加油卡的方式刷卡套现,而增值税发票转手另卖的复合型犯罪案件。

  2008年10月,计某在松江注册成立了一家专营保健品的贸易公司,并先后申请了两台POS机进行信用卡非法套现业务。但客户多是小额套现,利润太少。而朋友黄某的一句话让计某“茅塞顿开”。

  “老计,你有没有办法搞到增值税发票,我认识很多老板都想要。”2009年6月的一天,黄某找到计某寻求“帮忙”。早年从事过增值税发票倒卖的计某于是想到了一个“好方法”。

  计某用信用卡购买了5万元油卡后,根据黄某提供的公司名称和税号,开具了等值的增值税发票。就这一笔开门生意,计某赚取了1600元的手续费。

  尝到甜头后,计某决定将套现业务和增值税发票业务“整合”:若有需要套现者,计某和手下马仔或将其带至加油卡充值点,或直接持套现者的信用卡,利用充值点的POS机刷卡购买加油卡或充值。然后,将与加油卡价值相等的金额扣除1%至1.5%的手续费后直接现金支付给持卡套现者,而自己则留下油卡及购卡小票。待有需要购买增值税发票的企业时,计某便拿着同等价值的加油卡小票,前往充值点替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后从中收取3.5%至4%的手续费。

  如此一来,不仅两项业务得以“齐头并进”,同时还可以避免使用自己店内POS机进行套现的直接风险。而手头的油卡,计某则通过网络和黄牛以9折的价格迅速脱手。计某单日最多开出40万元的增值税发票,净赚1万余元手续费。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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