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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1日07:31  深圳特区报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周元春)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中心组举行学习会,邀请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许昌为党组中心组成员作题为“围绕坚持科学发展构建社会和谐开展特区立法工作”的讲座。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谭国箱在学习会上表示,今后的立法工作要更加注重立法针对性,将加强改革重点领域和改革关键环节的立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小培、及聚声、陈彪,秘书长张士明出席了会议。

  结合胡锦涛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及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许昌认为,市人大常委会宜以立法巩固改革成果、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大力加强社会领域的立法工作。许昌还提出,深圳要大胆借鉴港澳和新加坡的立法经验,通过借鉴提高立法质量。

  谭国箱表示,今后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要努力做到“五个更加注重”:一是更加注重立法的前瞻性,要紧紧围绕我市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的立法需求,认真制定立法规划,对需要先立法后改革的事项,提前介入,了解把握改革方向和举措;要广泛借鉴国内外各种先进立法经验和立法成果,努力提高立法的前瞻性。二是要更加注重立法的科学性,要通过不断健全立法机构、完善立法机制、创新立法手段等举措,不断提高科学立法的能力和水平。三是要更加注重立法的针对性,要加强改革重点领域和改革关键环节的立法,增强立法的可操作性。当前要特别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条例”的立法工作,为全国以立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探路。四是要更加注重立法的协调性,不仅要注重特区的法规和上位法之间的协调,又要注重特区法规之间的协调。五是要更加注重立法的民主性,继续扩大立法民主,不断创新工作形式,创造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立法工作的程序制度和条件,使立法能够更好地汇集民智,体现民意,服务民生。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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