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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面向全国公开选拔320名初任法官检察官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1日11:03  国际在线

  新华社9月21日消息(记者 王海鹰):山东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20日起联合面向全国公开为全省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选拔320名初任法官、检察官,其中初任法官160名,初任检察官160名。

  为缓解当前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面临的“案多人少”“法官、检察官断层”等突出问题,规范法官、检察官选拔工作,扩大选拔范围,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法官、检察官队伍,山东决定从今年起面向全国公开为全省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

  山东省要求,公开选拔的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3周岁至40周岁之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拟任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基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从事法律工作应当满二年;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应当满一年。已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科级以下干部,经所在单位推荐、党委组织部门同意,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也可以报考。

  据了解,山东这次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考试统一在济南市进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法官、检察官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法律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审判、检察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测试从事法官、检察官工作应当具备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现场应变、语言表达等基本能力及个性特征等方面对法官、检察官职位的适应程度。公开选拔的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经考试、考察、体检、培训合格,一律到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检察院任职。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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