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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省监察厅重申“五个不准” 公职人员三次触线 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1日11:25  山西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 李 青)“9月12日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296名违规违纪国家公职人员已经全部处理到位;对9月16日、9月17日两次专项行动中查处的涉及10名公职人员的4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这是记者从省纪委、省监察厅9月20日上午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会议强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逾越“五个不准”这条“红线”,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会议同时对下一步纪律整肃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截至9月18日,9月12日新闻发布会公布的296名违规违纪国家公职人员已经按规定按程序全部处理到位,涉及科级干部19名。9月16日、17日,省纪检委、省监察厅开展了两次全省性明察暗访专项行动,查处了大同市安监局的宫某和郝某等4起涉及10名国家公职人员严重违反“五个不准”规定的典型案例。近日,宫某和郝某于上班时间去天镇县某度假村洗浴。经9月19日大同市安监局党组研究决定,免去宫某大同市安监局规划科技科科长职务,免去郝某副主任科员职务,并分别给予两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本着从严治党、从严执纪的原则,省委、省纪委抓纪律整肃工作的决心是坚决的,对违规违纪人员的处理是严肃的。省纪委副书记李正印在会议上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严格执行“五个不准”要求的舆论宣传;国庆前后还要连续开展明察暗访,充分发挥专项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的作用,严肃查处顶风违纪“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典型案例;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专项行动的连续性和覆盖性,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点”,不搞“一阵风”;凡连续3次被查实国家公职人员尤其是机关干部上班时间到休闲娱乐场所活动的单位,要追究其单位领导的责任;各级各单位要积极探索建立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抓作风建设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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