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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卫生局出纳挪用公款190万 连买名车日花2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1日16:38  正义网

   正义网北京9月21日电(见习记者高鑫)为讨两任男友的欢心,23岁的女出纳李明潞竟大胆挪用公款190万。不惜砸下重金终于如愿走进婚姻殿堂的她,却被新婚丈夫发现端倪:一向出手阔绰的妻子竟然大把大把花掉了公家的钱。

  曾经指使李明潞“公款不拿白不拿”的前男友赵凯听说李明潞挪用公款一事案发后,也无奈地选择了自首,而此时,他正积极筹备着和新女友结婚的婚礼。

  现如今,曾为恋人的李明潞和赵凯,双双落入法网,等待他们的,是十几年的牢狱生活。

  男友怂恿她从单位拿钱

  2004年8月,刚满18岁的李明潞便被某医院招录为合同制工人,因工作优秀,同年她被借调到通州区卫生局计财科从事出纳工作。2004年底,李明潞结识了比自己大几个月的赵凯,很快,二人便确立为恋爱关系。因为长相帅气的赵凯一直没有找到工作,二人的花销大多由李明潞负担。之后,赵凯以需要租房为名,指使李明潞从单位拿钱花。为了讨好男友,李明潞在打了借条后,胆战心惊地从单位拿走1000余元,而男友赵凯怂恿她说:“公款不拿白不拿”。

  在男朋友的“开导”下,李明潞发现卫生局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便开始一次次地从单位账上拿钱。单位有人报销的时候,她就用现金支票多开金额,去银行从单位基本账户上取现金。

  为男友过生日一天消费2万

  2005年,为了给赵凯过生日,李明潞又从单位拿钱给赵买了一条40多克的金项链作为礼物,二人接着吃饭、赌钱、唱歌,当晚就消费了近2万元。

  眼看自己捅的窟窿越来越大,李明潞开始害怕了,她想与赵凯分手,自己也收手不干了。但此时,为了要钱的赵凯对她软硬兼施,一边威胁她“不给钱就去单位告发”,另一边又谎称可以帮她弄到贷款,但打点关系需要钱,李明潞再次相信了男友的话。就这样,从2005年1月至2006年6月间,赵凯指使、欺骗、威胁李明潞采取以现金支票提现不入账、收款不入账等手段,多次挪用北京市通州区卫生局公款共计60余万元,供二人挥霍。据李明潞自己供述,她基本上每天都从单位拿钱,偶尔也隔几天拿一次,但赵凯每天都会向她要钱,平均下来每天都从单位拿几千元。

  帮新男友连买两辆车

  2006年12月,李明潞在跟赵凯分手后不久,又交了新男朋友李某。为了笼络李的心,她仍继续采取上述手段多次挪用单位公款,供她本人和李某吃喝玩乐,购买贵重物品。

  据李明潞供述,2006年12月,她跟李某合买了1辆捷达车,登记在李某母亲的名义下,李出了一部分钱,剩下的钱是拿公款出的。2008年春节前,她又买了1辆马自达轿车,这辆车登记在李某名下,购车款也是从单位挪用的钱。不惜重金讨好新男友的李明潞最终如愿和李某走进了婚姻殿堂。

  直到2009年7月5日晚,丈夫李某发现李明潞精神恍惚,盘问下,李明潞道出了自己挪用公款的事实。此时,李某才惊觉,家中买车的钱竟都是妻子从单位“挪”来的。据李明潞供述,至案发时其挪用公款共计190余万元。

  两天后的7月7日,李明潞在家人的劝说下投案自首。

  今年1月19日,正准备结婚的前男友赵凯得知李明潞挪用公款案发,也选择了投案自首。

  190万换来13年半牢狱灾

  今年4月2日,北京市通州区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对李明潞、赵凯提起公诉。

  8月19日,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对李、赵二人作出判决。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分别判处李明潞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判处赵凯有期徒刑十一年。宣判后赵凯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期间,赵凯又表示认罪服法,申请撤回上诉。

  记者今日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认为赵凯服从原判而撤回上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日前已作出准许赵凯撤回上诉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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