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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中巴民用核能合作符合各自的国际义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1日21:0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21日电 据外交部网站消息,外交部发言人姜瑜21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近年来,中国和巴基斯坦在民用核能领域开展了一些合作,有关合作符合两国各自承担的国际义务,完全用于和平目的,并接受国际原子能机构的保障监督。

  她说,近日媒体报道中提及的恰希玛三期、四期项目,是根据中巴两国2003年签署的有关核电领域合作协议开展的。中方已向国际原子能机构通报了相关情况,并提请该机构对这个项目实施保障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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