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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道路将禁建架空线缆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2日01:45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孙乾)市法制办昨天发布《北京市架空线埋设入地管理若干规定(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明确规定,规划新城范围内城市道路禁止建架空线。此前,市政府曾发布通告称,将于近日启动全市架空线缆入地整治工作,五环路内架空线缆5年内有望全部入地。

  草案中叙述的“架空线”,是指架设在城市道路上空的线缆,包括高(低)压配电线路、信息传输线路、电车供电馈线、城市道路照明供电线路等。草案规定,五环路以内城市道路、规划新城范围内城市道路以及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的架空线必须埋设入地。架空线权属单位未实施架空线埋设入地,最高可被处以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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