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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院副院长童兆洪 办公室内自缢身亡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2日02:33  兰州晨报

  

浙江省高院副院长童兆洪办公室内自缢身亡
童兆洪

  本报讯 据人民网消息,9月21日,多个消息源向记者证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童兆洪于21日上午,在浙江省高院15楼办公室卫生间上吊身亡。一位上午在高级法院开庭的律师对记者说,童兆洪的死亡时间约在9时30分到10时之间,系非正常死亡。

  据介绍,法院方面获得童兆洪的一份遗书,其自述近期的抑郁状态。该遗书经法院有关人员在内部小范围宣读。

  童兆洪之死或与“杀人法官”有关

  有消息人士向记者分析,童兆洪之死,或与浙江省高级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高级法官潘华山案有关。2010年1月,现年45岁的潘华山于浙江省政府经济适用房政苑小区A区家中,将一位与之有利益输送关系的钱姓商人杀害并分尸。7月26日,潘华山被浙江省公安厅刑事拘留。

  据悉,在潘华山案发后,除童兆洪外,还有多位浙江省司法系统人士先后被带走协助调查或“双规”。浙江检察系统有关人士亦向记者确认,潘华山被批捕后,的确检举招供了不少浙江司法系统人士涉嫌犯罪的事件。浙江省高院刑一庭庭长童志兴也已被“双规”,曾在此前接受调查的高院执行局副局长楼旭萌已于近日辞职。

  据《财经》

  法官“杀人分尸”被判死刑

  据新华社杭州9月21日电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原副庭长潘华山“杀人分尸”案21日一审判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死刑。

  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发现浙江省高级法院立案第一庭原副庭长潘华山有重大作案嫌疑,于7月26日将其抓获归案。经审讯,潘华山初步交代犯罪事实:今年1月8日中午,潘遇到被害人钱某,邀请其到家中吃饭。其间两人因官司一事发生口角,继而拉扯,潘遂将其杀害,并分尸抛尸于临安。

  人物简介:童兆洪,1954年11月出生,浙江省兰溪市人。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厅级)。1980年1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是最后一届工农兵大学生;同年进入浙江高级人民法院,5年后成为经济庭副庭长。2004年6月取得吉林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历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宁波海事法院院长,2000年起,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在数位副院长中排名第三。

  据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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