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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高院副庭长潘华山杀人分尸一审获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2日05:39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 李云芳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原副庭长潘华山“杀人分尸”案昨一审判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死刑。

  今年1月26日,杭州临安市警方在该市昌化境内发现尸块,几天后又在杭州郊区发现相关人体组织,经鉴定为同一被害人,被害人为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上,但由于头颅高度腐烂无法看清长相。今年7月19日,警方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查明被害人系湖州南浔区失踪人员钱某,67岁,其户籍地为合肥市肥东县。经过缜密侦查,警方发现潘华山有重大作案嫌疑,于7月26日将其抓获归案。潘华山交代称,今年1月8日中午,潘华山遇到被害人钱某,邀请其到家中吃饭。其间两人因官司一事发生口角,继而拉扯,潘华山遂将其杀害,并抛尸于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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