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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堵车,告路还告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2日14:58  金羊网-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记者程行欢、通讯员粤交综报道:高速公路不高速,没有提供好的服务质量是不是应该降价?免费通行是不是有法律依据?究竟是路堵了车,还是车堵了车?在21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举办的节假日高速公路保畅通座谈会上,省政府参事王则楚、来自交通运输部的教授等各路专家学者为广东的交通把脉,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有专家认为,高速公路拥堵问题,应该针对具体原因,而不应该全部推给经营管理方,高速公路收取的费用是资产使用费,而不是速度费。

  焦点一:该不该免费通行?

  一到节假日,高速公路收费站就出现拥堵。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认为,这一问题还需要在法律法规上进行修改。比如根据《广东省公路条例》,在未开足收费通道的前提下,如果排队车辆超过5辆,将予以免费通行,朱列玉认为存在不科学的地方,要进行修改,通过立法的手段改成只要造成严重的拥堵,就应予以免费通行。

  交通运输部干部管理学院法律教授张柱庭则认为,高速公路无过错免费会造成对经营者合法权利的侵犯。他认为,是不是免费通行应通过法律来解决。

  焦点二:堵车告路还告车?

  对于近来频频出现的因高速公路不高速而成为被告的事件,省政府参事王则楚将问题的焦点集中在服务与质量的环节。他认为,收费公路相当于一个消费品,不合格的产品应该下架———不合格有两层意思,一是不是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二是高速公路是不是道路质量合格。他提出的解决设想是,能不能按行驶速度收费?“设定一个标准,如果按照60-120公里计算,如果司机时速低于这个就免费,如果高了就罚款。”

  而张柱庭教授认为,在我国法律上规定,高速公路是一个技术等级名词,而不是速度等级名词。因此解决高速公路问题要找准行驶慢的原因是什么,而不是将所有责任推给经营方。他列举了自己在德国拜访交通部长时遇到了严重的交通堵塞,提出要告对方的公路管理公司,“部长觉得很奇怪,公路没有维修,堵住交通的是前一辆车,认为我应该告前一辆车。”

  焦点三:维修时打不打折?

  因高速公路维修而导致的堵车,通行费要不要打折,甚至免费通行呢?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认为,高速公路不能随意维修,一旦维修,应该打折甚至免费,“没有理由三车道变成了两车道,还全额收费。”广东省政协委员杨中艺也赞同这个观点。

  不过张柱庭认为很多人误认为高速公路的收费是收速度费,达不到速度就该打折或免费。“高速公路的通行费不是速度费,而是资产使用费。投资者建了道路,给他人使用而收取的费用。”他说,这个通行费用最初是由政府定价,因此如果高速公路维修要降价或者打折,按照《合同法》和《公路法》,应由经营方提出打折或降价,报由物价局备案。

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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