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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年年享体检 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1日04:07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女职工年年享体检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施行

  11月1日,《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正式施行。《办法》中对企业中女职工的权益和保护都做了明确规定 ,特别是对女职工的体检时间和项目都做了明确要求。该办法与全省的实施办法相比,保护力度更大,规定的内容更具体 。目前岛城各企业单位在对妇女权益保障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又存在哪些漏洞呢?10月31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本市实施办法今起施行——

  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婚姻、怀孕或者生育情况为由,直接或者变相在薪酬待遇、职务任免等方面歧视女职工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女职工健康档案 ,每年至少组织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病、乳腺病筛查

  ……

  ■权利

  政府部门应有妇女担任正职

  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婚姻、怀孕或者生育情况为由,直接或者变相在薪酬待遇、职务任免等方面歧视女职工;妇女对夫妻共有财产享有知情权,有权依法了解由男方管理的共有财产的状况……10月26日,《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与全省的实施办法相比,保护力度更大,规定的内容更具体。

  “市、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中应当有妇女担任正职领导。”《办法》中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换届选举时,经过提名、推荐、酝酿、协商,正式代表候选人中妇女的比例不低于30% 。这一规定也是对全省实施办法的一个突破。国家机关、群众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和事业单位,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市、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中应当有妇女担任正职领导。

  “在政治权利方面,我们是对国家法律规定进行了细化,并和省级法律规定保持一致。”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办法》中,将配备女性领导成员作为所有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并对社会组织的性质进行了区分,分别作出强制性和倡导性的规定,对“国家机关、群众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等单位做出强制,“鼓励其他社会团体、企业和组织,安排妇女担任领导成员”。

  ■保障权

  禁以怀孕为由影响薪酬职务

  除了政治权利外,还对妇女社会保障权进行了明文规定,如为保证妇女就业平等,规定“ 在政府补贴的创业培训、紧缺工种培训等专项培训中,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应当保证妇女与男子平等地接受培训。用人单位不得以怀孕或生育情况为由,在薪酬待遇、职务任免、职务升降、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方面歧视女职工。对哺乳期的女职工,可以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办法》中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女职工健康档案,每年至少组织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病、乳腺病筛查。

  此外,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确定人员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并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职业特点,对女职工进行劳动保护教育。用人单位应当关心女职工的心理健康,必要时,应当安排专业人员对女职工进行心理疏导。

  《办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法延长女职工的工作时间或者占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日。确需延长女职工工作时间或者占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日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或者安排补休。

  ■家庭权

  夫妻共有财产女方有知情权

  《办法》中还规定,“妇女对夫妻共有财产享有知情权,有权依法了解由男方管理的共有财产状况。”夫妻一方可以持法律规定的申请材料,依法向财产登记机构申请查询另一方管理的共有财产状况,有关登记机构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刘处长介绍说,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妇女对夫妻共有的全部财产均享有知情权。其次可以查询的范围仅限于不动产登记、工商登记和其他登记的财产;再就是行使查询权利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办法》中还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将家庭暴力、性骚扰等案件纳入接警受理范围,及时出警;对正在实施的侵害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必要时,可以根据受害妇女的要求,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

  ■记者调查

  体检项目常偷工减料

  《办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女职工健康档案,每年至少组织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病、乳腺病筛查。不过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不少规模较小的单位两年才组织一次体检,而且很多单位为了省钱,很多项目比如妇科病、乳腺病等往往被省掉。

  有的两年才体检一次

  今年刚毕业的袁小姐自3月份就开始在一家外贸公司上班了 ,但至今单位仍然没有安排体检。“其他单位在招聘员工的时候一般都是先体检再签约,最晚也不会超过7月份,可是我们到公司都半年多了 ,还没有体检。”袁小姐告诉记者,“ 经理说去年刚体检过,公司规定两年体检一次。”

  袁小姐所在的外贸公司规模比较小,加上经理一共7个人,其中5名女性。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大多数规模小的私营企业在女职工体检方面很不规范 ,有的两年多才体检一次,有的干脆让职工自己去体检。“公司说自己去体检回来可以报销,但钱至今还没有报 。”同样是在一家外贸公司上班的许小姐告诉记者,“每个人规定体检费用上限是200元。”

  女职工只做常规检查

  不仅如此,很多企业在组织女职工体检时也是偷工减料。“200元钱的费用,我们和男性职工一样,只能做一些常规检查,不检查妇科项目。”许小姐告诉记者。记者从一些体检机构了解到,很多企业在体检时男性和女性的费用是一样的 。“ 体检费用比较少,不够进行妇科病、乳腺病等方面的检查。”

  相对男性职工来说 ,女性职工要进行妇科病、乳腺病筛查,体检费用会多出不少。“ 一般来说已婚女性职工在体检时必须要检查的项目有宫颈癌、乳腺癌方面,通过B 超检查乳腺癌费用是80元,而宫颈癌方面的检查费用是170元,这样一下子就多出了 200多元钱。”海慈医院妇科主任孙选告诉记者。

  产假缩水现象不新鲜

  《办法》明文规定,“对哺乳期的女职工 ,可以实行弹性工作时间。”按照国家规定,“产假是三个月,如果是晚育(23周岁零7个月以后生育的为晚育)增加60天,如果是剖腹产的话再增加15天,如果是双胞胎或多胞胎,每增加一个孩子增加15天。”30日,记者走访调查发现,在很多单位女职工的产假不够规定时间。

  工作压力大不敢多休

  “弹性工作时间”就是专门为这部分女性提出,一旦她们因为种种原因没有休够产假就提前上班,仍处于哺乳期的女性就有权利在工作时间适当多休息。

  26日,记者调查了位于香港中路、宁夏路、南京路附近的 7家用人单位,包括保险公司、培训机构、房地产等单位在内的21名已生育女性职工参与了记者的调查。21人中有19人在近5年内在本单位享受了产假。19人中,超过14人明确告诉记者,“工作压力太大,产假没休完就上班了。”

  提前上班身体恢复慢

  “我今年31岁了 ,孩子2岁,我是晚婚晚育剖腹产生的孩子,按道理说我应该休够至少5个月再上班,但我们工作压力太大了,在第4个月的时候领导就透出口风,要招新人来,采取淘汰制。”在南京路一家保险公司上班的张女士告诉记者,由于她的业绩不是很稳定,一直没有升职 ,在这个节骨眼上怀孕生了孩子,看到身边的同事越来越年轻,她压力很大。“哺乳期我就上班了,明显感觉身体不适应,但工作要求我们每天至少打够60个电话,打不够的话要加班,所以自从上了班就没再休息过。”

  在一家房地产公司做销售的杨女士也有同样的遭遇。由于提前上班,她的奶水一直不好 ,不得不提前给儿子断了奶。“我上班后就经常站着,每天电话不断,这可能影响了身体恢复,哺乳期过后,总感觉身体恢复不过来。”

  对此,一家房地产企业的人事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单位里没有明文缩短女职工产假,但确实存在很多女员工提前上班的现象,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 ,但如果政府出台政策对哺乳期女性做了保护,他们今后会在工作中予以考虑,如提前上班却仍在哺乳期的员工可以在一定时间内享受一周休三天,或上半天班的待遇。 记者 孟琳达 本报见习记者 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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