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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子佬一审判六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8日03:0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练情情 通讯员越法宣)6岁被拐的甘林通过网络在17年后回到了亲生父母的身边,当年那名拐子佬则站上被告席。昨日,越秀区法院对拐卖甘林的被告邱文龙进行宣判。邱文龙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1万元(此前报道详见本报2010年11月19日A12版报道)。

  1993年,年仅6岁的甘林被拐卖至福建并几经转卖。2008年,甘林在网上发帖寻找亲生父母,而同时,甘林的亲生父母也在同一网站寻找亲生儿子。2009年6月17日,甘林一家终于团圆。2010年6月4日,邱文龙没有想到,事隔17年,他在江苏一个收费站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邱文龙听判时全身发抖,他尚未表示是否上诉。甘林一家则认为“判得太轻了”。甘林一家还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精神损害赔偿17万元,但一审被法院驳回了,目前已上诉至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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