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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调解贯穿审判执行全过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21日07:16  中国青年报

  本报北京12月20日电(记者崔丽)“要依法严惩渎职侵权犯罪,对那些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要排除干扰,从严惩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王胜俊在今天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提出了明年人民法院工作的“七个坚持”重点,强调坚持能动司法,更好地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

  “要密切关注物价上涨及房贷等政策变化对民生的影响,依法妥善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住房、消费等领域的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王胜俊说,要审慎处理在推进城镇化等过程中发生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行政争议,统筹兼顾支持地方发展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要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实事求是、依法纠错,切实保障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今年1~11月全国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65.67%%,诉讼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王胜俊今天对如何正确理解和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精神进行了解读。他指出“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必须坚持依法自愿的原则,不能机械理解和适用。如果依法不能调解,或者根据案情不宜调解,或者以判决方式更有利于解决问题的,应当选择判决方式。他说:“脱离实际设定调解率指标,违背当事人意愿强调硬调,以拖促调,都是违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基本精神的,不仅不能有效化解矛盾,还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

  他强调,各级法院既要坚持把调解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同时更要严格规范调解工作,努力提高调解质量,避免损害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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