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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申请复议为 零被害人上访为零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1日01:23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梁洪 通讯员蒋义红)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干警分别给该县公安局和被害人张某送达了《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对检察机关的说明,公安机关没有异议;检察官当面的释疑,也让张某心服气顺。这是该院推行“不捕双向案件说理制度”的一个缩影。

  2010年以来,全州县检察院在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中克服机械执法、就案办案思想,将执法办案与解决矛盾纠纷冲突有机地结合起来,在侦查监督办案中坚持推行“不捕案件双向说理制度”,通过深刻透彻的说理,取得了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为零、被害人上访为零的“双零”效果。

  针对不批准逮捕案件说理过于原则、随意,容易引起公安机关的疑问、被害人的误解和上访等特点,2010年1月,全州县检察院建立了“不捕案件双向说理”制度。该院规定,对于拟提出不捕意见的案件,在办案时限、程序等方面作出了严格、明确的要求,对说理的范围、方式、内容进行规范。针对不同的不捕理由,展开不同角度的说理,对不予逮捕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论证分析。同时注重加强对不捕案件被害人的说理工作,凡是有明确的被害人且当事人双方矛盾尚未化解或可能引起涉检上访的案件,均通知被害方人员到检察机关或直接到被害人所在地认真听取其意见、建议和感受,并向被害人说明不捕的原因和理由,尽力化解矛盾。在此基础上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发挥了刑罚与教育结合的良好功效。

  截至目前,全州县检察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442人,经审查作出不捕决定120人,占总人数的27%,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外,均系轻微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其中绝大多数系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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