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鹏)2010年12月27日,河北省衡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永志主持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试行)》和河北省委、衡水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实施意见。学习会上决定将上述文件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此外还决定将党组中心组学习常态化,坚持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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