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2010年12月31日电 为深入推动全国新闻战线开展“杜绝虚假报道、增强社会责任、加强新闻职业道德建设”专项教育活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国记协近日再次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有关负责人表示,如发现媒体刊载虚假报道的,可拨打相关举报电话,一经核实确为虚假报道的,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新闻单位责任。各新闻单位和新闻从业人员要加强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出现虚假报道问题的,要做到不回避、不护短,勇于承认错误,及时更正致歉,挽回不良影响。国家广电总局举报电话:010-86093956;新闻出版总署举报电话:010-65212787;中国记协举报电话:010-58262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