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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主动自纠”将不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7日08:06  东方网-文汇报

  本报讯(记者赵维光)为了杜绝不规范用电带来的安全隐患和减少窃电行为,同时给存在不规范用电行为的用户以自行纠正的机会,上海电力公司营销部近日出台《关于对用户主动要求纠正窃电行为处理办法的规定(试行)》,即日起到2011年3月31日,全市有各类不规范用电行为的用户,均可拨打95598热线主动自纠,居民用户将得到电力公司免予追究违约用电责任处理,减免违约用电费,仅需补交少计电量的电费。

  根据电力公司检查窃电状态的统计表明,众多二手房用户和租赁房屋的房客大多忽视自己使用的电表是否正常。因此,市民在二手房买卖和房屋租赁时要小心“被窃电”陷阱。据悉,用户自纠窃电“新政”目的是让因不了解有关法规、电力常识,由他人或自己安装“节电器”等改动电能计量装置的方式而误入窃电禁区的用户自行纠正不规范用电行为。

  自《规定》颁布之日起到2011年3月31日,在上海电力公司营业区域内的有各类不规范用电行为的用户,均可到所在的各供电公司或拨打95598热线要求自纠,将电能计量装置恢复到正常状态。居民用户将得到电力公司免予追究违约用电责任处理,减免违约使用电费,仅需补交少计电量的电费,并严格保密自纠用户的信息。对于非居民用户,电力公司只收取三分之一违约使用电费、补收少计电费,并不将当事人的违章窃电信息提供给上海个人和企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电力公司表示,将加强稽查力度,对于没有主动要求帮助纠正的,一旦查获仍按国家有关法规处理。同时,欢迎市民拨打电力公司客服热线“95598”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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