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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要“比父母身份”?官方剔除争议条件

  据新华社长沙1月6日专电(记者 明星 陈文广)要想报考事业单位,首先要审查父母身份是否“合格”?2010年12月22日,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鹤城区公众信息网发布了“2010年乡财所和社区招聘简章”。报名条件有“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在鹤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等3项,被指是为了照顾“官二代”,存在着“比拼父母身份”的嫌疑。

  这份招聘简章是否属实,是否是招聘的考生需要“比拼父母身份”,当地党委、政府如何面对公众的质疑?新华社记者赶赴怀化市展开调查。

  招聘被指“比拼父母身份”

  6日中午,记者浏览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这份被网民指责为照顾“官二代”“比拼父母身份”的“2010年乡财所和社区招聘简章”依然存在。

  招聘简章称,经区委、区政府领导研究同意,拟在鹤城区范围内公开招聘基层财政所工作人员13名,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60名。聘用人员相关待遇从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纳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对于招聘对象的具体要求,招聘简章规定:招聘对象要求具备鹤城区户口,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在鹤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2.鹤城区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纯村(居)民;3.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在中央、省、市属驻鹤单位工作。

  官方解释为保障区内就业

  负责执行招聘考试工作的鹤城区人事局局长岳洋对新华社记者说,之所以限定招聘对象,是为了防止不在鹤城区的人员“为考试而考试”,为符合招聘条件,临时将其户口迁至位于怀化市中心的鹤城区。

  “我们做这样的限定,是因为区内就业压力相当大,怀化下辖的县市区中不少人的户口都在鹤城区,加之中央、省、市等驻鹤单位工作较多,鹤城就业压力很大。”岳洋说,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解决鹤城区户口范围内所有干部职工子女及村(居)民的子女和一些符合上级安置政策的人员就业,只有严格限定招聘对象的户口,才能有效保障区内就业。

  岳洋同时认为,招聘对象的第二条规定即鹤城区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纯村(居)民都可以报考,这并没有将普通群众子女排除在外。

  据介绍,目前已有853人报名参考,资格审查正在进行中。“如果不对户口进行限制,那么报名的人数肯定不止这个数据”。

  记者从853份报名登记表中,随机抽取了编号为41号至80号考生的报名登记表,其中考生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在鹤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或者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在中央、省、市驻鹤单位工作人数为10余人,占到所抽取报名考生的三分之一强。

  简章已删父母身份要求

  在新华社记者展开调查的同时,鹤城区召开会议,并就此次招聘简章招聘对象条件和加分政策做出修改,并延长业已到期的报名时间,同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予以公布。

  根据鹤城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6日下午提供的《公开招聘简章(修正)》,此次招聘对象要求修改为:原第一条“父母有一方或双方在鹤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删除;第二条和第三条修改为:鹤城区所属乡镇、街道办事处的纯村(居)民(包括中央、省、市驻军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子女,户口在鹤城的);增加一条:户口在鹤城区,且居住一年以上的居民、村民。

  报名时间由2010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延长到2011年1月10日。

  怀化市委常委、鹤城区委书记易贵长表示,鹤城区欢迎符合条件的人才前来报考,也欢迎社会各界和媒体对招考过程给予监督。人事部门将按照规定,严格把关,此次公开招聘将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在阳光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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