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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公布2010文化市场十大案件 网络案件大幅增加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0日14:3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月10日消息(记者张庶卓)文化部今天(10日)正式公布2010年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河南南乐县仓颉陵庙会非法演出案、宁波江东天汇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并提供娱乐场所点播系统案、广州特大非法音像制品仓储案、常熟市王佳豪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络音乐经营活动案、乌鲁木齐高原私自架设服务器从事网络游戏运营活动案、镇江市宏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损坏宗元粮仓遗址案、上海众源网络有限公司未按许可载明事项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案、北京假冒伪造《中国教育学刊》等刊物从事非法出版和诈骗活动案、四川成都“移动城堡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案、云南迪庆州利用手机下载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禁止内容案等案件入选十大案件。

  据文化部相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内容涵盖不同门类;网络案件大幅增加;侵权盗版案件占半。2010年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是从各地上报的148件文化市场重大案件中评选出来的,内容涵盖演出、歌舞娱乐、音像、书报刊、文物、网吧、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视听、手机信息等不同市场门类,涉及文化娱乐、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不同领域,具有较强的典型意义和示范作用。其中,网络文化案件所占比例大幅增长,基本上与传统文化市场案件平分秋色;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案件有5起,占到总数的一半。

  2010年,文化部针对不同阶段、不同地区、不同领域文化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相继部署了“平安世博”及“平安亚运”文化市场专项保障行动、文化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等专项行动,分别发布了7批违法文化产品黑名单,组织对违法网络游戏、网络音乐、动漫和卡拉OK歌曲及其经营活动进行重点查处,进一步加大了对侵权盗版、非法经营等活动的打击整治力度。期间,文化部先后下发《文化市场查处通知》121份、《转办函》33份,对一批重大案件进行了重点督查督办。

  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按照中央和文化部的统一部署,以专项行动为契机,以大案要案为抓手,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文化市场监管,确保了文化市场规范有序运行,成功实现了为2010年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亚残运会创造和谐稳定社会文化环境的既定目标。据统计,2010年1至11月份,全国文化市场共出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740万余人次,受理举报4.3万余件,立案调查5.6万余件,移交案件1978件,办结案件4.7万余件,责令经营单位改正12万余家次,警告经营单位10.7万家次,罚款13604万余元,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加大。

  在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中,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围绕保护知识产权、维护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国家文化安全和规范市场秩序等核心任务,以大案要案为抓手,查处了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力和典型意义的重大案件,有力打击和震慑了违法经营分子,有效整顿和规范了文化市场秩序。

  相较此前几年,2010年各地办理的重大案件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

  一是重大案件涵盖的范围和领域更加广泛。内容涉及演出、娱乐、文物、电影、音像、书报刊、印刷、网吧、网络视听、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出版、旅游、新闻采访、手机媒体、广播电视等各个文化市场门类。其中,音像、书报刊、印刷等领域的案件最多,共49件,约占总数的33.1%;其次为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网络文化领域的案件,共39件,约占总数26.4%;再次为互联网上服务营业场所和娱乐场所方面的案件,共37件,约占总数25%;此外,还有演出、文物、电影、旅游、新闻采访、手机媒体、广播电视等方面的案件共23件,约占总数的15.5%。

  二是新兴文化市场领域案件大幅增长。涉及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网络动漫、网络文学、网络影视等网络文化领域的重大案件数量比2009年增长近一倍,充分显示出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已逐步加强了对网络文化领域的研究和监管。此外,手机媒体提供非法服务、网吧影视侵权、网吧擅自停止技术监管措施、违规进行导游活动、违规进行新闻采访、擅自组织艺术考级、电视播出含禁止内容广告等新型案件的比重也有所增加,监管的范围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是涉及侵权盗版的案件明显增多。在148件重大案件中,有81起涉及音像、书报刊、网络游戏、网络音乐等的侵权盗版经营活动,约占总数的54.8%,充分显示各地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进一步加大了对侵权盗版文化产品的打击整治力度。

  四是案件办理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显示出市场监管力度逐步加大,手段更加多样。此次各地上报的重大案件不乏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涉案财务数额巨大、涉案人员多、涉及地区广等一批典型案件。其中,已进入刑事司法程序的有46件,约占案件总数的31.1%;已经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判决的也有8件。

  2010年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

  一、河南南乐县仓颉陵庙会非法演出案

  2010年2月20日,河南省濮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接到群众举报,反应“南乐县仓颉陵庙会期间一些大棚演出团体从事脱衣舞表演。”2月21日,濮阳市文广新局3名执法人员对南乐县仓颉陵庙会演出现场进行了暗访,对存在问题的5家非法表演团体采取隐蔽拍摄的方式进行了现场取证。23日,濮阳市文广新局联合市公安局对庙会非法演出进行了查处,并向周口、平顶山、安徽界首等地文化行政部门发出了《协查通报》,将现行保存登记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一并寄往发证机关。周口市、宝丰县、安徽界首市文化行政部门对5家表演团体均分别做出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安机关依法对4名演出团体负责人和脱衣舞表演人员进行行政拘留。

  二、宁波江东天汇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并提供娱乐场所点播系统案

  2010年10月25日,宁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人员依法对宁波江东天汇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突击检查。查证当事人自2007年3月成立至今,主营业务是为宁波市区KTV经营者安装、维护“天行视点”VOD点播系统并收取费用,同时在此过程中向客户配套提供用于VOD点播的MTV(音乐电视)曲库,但不另行向客户收取费用。当事人曲库内含有MTV(音乐电视)五万余首,存储于两个服务器硬盘内,均没有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宁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当事人进行了警告,并处罚款60000元,没收用于储存曲库的服务器硬盘2个。

  三、广州特大非法音像制品仓储案

  2010年6月25日,广州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在白云区棠景派出所的配合下,检查广州市白云区棠景街岗贝路148号A栋6楼二库,发现该处为一无证音像制品仓库,当场查获《野草》、《神州穿梭:(国情篇)》、《怒海争锋》等品种的涉嫌非法音像制品91.829万张。此案涉及非法音像制品数额巨大,已移送司法机关。

  四、常熟市王佳豪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网络音乐经营活动案

  根据文化部的部署,江苏省文化厅依法对“去听去听音乐网”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涉案人王佳豪未经文化行政部门许可,擅自从事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开设“去听去听音乐网”,并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该网站传播著作权人的音乐作品获取收益。2010年8月20日,江苏省常熟市检察院判处该网站站长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没收非法所得。本案是江苏省首次引用《著作权法》对网络侵权当事人予以刑事处罚,被评为江苏省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

  五、乌鲁木齐市高原私自架设服务器从事网络游戏运营活动案

  2010年2月1日,乌鲁木齐市文化局接到有关架设私服的举报,于2月2日召集有关部门会议,成立了“2?2”专案小组。2月5日,乌鲁木齐市文化局稽查人员对石河子电信IDC机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网络游戏服务器18台。通过向举报人和游戏玩家了解情况,以及破解出的18台服务器内数据库资料显示,涉及“劲舞团”、“丝路天龙”、“完美”等9个“私服”游戏,在线注册玩家近百万。经过详细的调查取证,认定当事人高原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架设“丝路天龙”、“完美” 等网络游戏服务器,涉嫌构成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该市文化局将此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进行刑事处理,并随案移交了有关案卷材料和涉案的18台服务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已经对此案立案侦查,并已查证涉案金额高达60余万元。

  六、镇江市宏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损坏宗元粮仓遗址案

  江苏省镇江市宏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对“如意江南”工程施工过程中,没有履行保护文物的义务,擅自损毁了宗元粮仓遗址;江苏地质基桩工程公司、江苏机械化基础工程公司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没有履行保护文物的义务,分别擅自损坏了宗元粮仓仓基遗址和古代建筑夯土遗存等文物遗址;江苏地质基桩工程公司未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对拖板桥遗址进行了修缮施工;镇江市揽秀文物古建设修建有限公司未经文物行政部门统一,对宗元粮仓仓基遗址的2号仓、5号仓的包砖、石柱础进行了拆除、搬移施工。镇江市文广新局依据《文物保护法》,分别给予江苏宏大建设集团立即停止施工,处以二十五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江苏地质基桩工程公司十五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江苏机械化基础工程公司十五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镇江市揽秀文物古建设修建有限公司五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七、上海众源网络有限公司未按许可载明事项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案

  经查,当事人“上海众源网络有限公司”自2009年6月7月起分别向长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市TCL高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以互联网为传输载体,通过网络电视机终端向用户提供电影、电视剧点播的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2009年6月至12月期间,共向长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电视机生产商提供并通过互联网传播300部视听节目,其中包括《爱的巧遇》、《挂历女郎》、《谋杀》、《我猜我猜我猜猜猜》、《综艺大哥大》等11部未经批准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和其他广播电视节目,非法所得255000元。2009年9月8日以后,当事人继续实施未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载明的事项,擅自变更视听节目设置范围,以互联网为传输载体,通过电视机终端向用户提供并播放未经批准的境外电影、电视剧和其他广播电视节目等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违法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法对当事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55000元、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此案是自《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颁布以来,在同类案件中罚没款最高,并首次适用《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处理互联网视听类案件。

  八、北京假冒伪造《中国教育学刊》等刊物从事非法出版和诈骗活动案

  根据《中国教育学刊》杂志社的举报,2010年8月至11月,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一队会同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在湖南省长沙市破获一起伪造、假冒《中国教育学刊》等10种刊物从事非法出版和诈骗活动案,主犯黄某以10种刊物名义通过互联网发论文稿件征订信息,并收取几百元版面费,该犯将缴纳版面费的稿件通过网络找人排版,到当地无照印刷点印刷成刊,并寄给投稿人,使160名投稿人(教师)上当受骗,诈骗金额达10余万元。目前,主犯黄某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九、四川成都“移动城堡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案

  2010年6月3日,成都市青羊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接成都市文化局移送“成都移动城堡网吧”涉嫌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相关材料后,进一步补充调查,对该网吧5月1日接纳4名未成年人进入的违法经营证据进行了固定。该网吧业主在接到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不服处罚,情绪失控,以自残方式抗法,最终在成都市及青羊区文化行政部门正确处理及耐心细致的教育下,接受了“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十、云南迪庆州利用手机下载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禁止内容案

  云南省迪庆州文化市场执法支队在执法检查中,查获一家“手机维修店”向客户下载传播淫秽色情短信,内存达11.69GB,已涉嫌构成传播淫秽色情物品罪。目前,涉案当事人及相关证据材料已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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