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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家专业交通事故法庭成立一年 调撤率近9成实现“五满意”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2日08:08  法制日报

  本报厦门1月11日电记者周斌自2009年11月12日,我国第一家常驻式、专业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庭———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道路交通法庭成立以来,截至目前,共受理交通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1075件,审结1025件,调解撤诉917件,调撤率达89.46%,标的额2360.42万元,履行率超过80%。

  据介绍,同安交通事故法庭在全国率先将保险公司引入法庭办公,通过法院、交警、保险公司三者之间的联动,建立了“可现场立案、可预支保费、可申请司法确认,可督促执行”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处理新模式。

  同安区人民法院院长周内金说,交通事故法庭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实现了人民群众满意、党委政府满意、公安交警满意、保险公司满意、人民法院满意“五个满意”的多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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