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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传销团伙女大学生“骗”死姑姑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13日03:45  大河网-大河报

  核心提示

  打着介绍工作的幌子,19岁的女大学生常某将姑姑从云南骗至河南参加非法传销,并伙同他人对姑姑进行看管,最终导致姑姑从六楼跳下身亡。昨日,记者获悉,常某被新密市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和她一同获刑的,还有杨某、谢某2名同伙。

  □记者 康锦 通讯员 张胜利

  2010年6月,在河南某大学读大二的常某,经朋友介绍,在新密参加了传销组织。急于抽回本钱的常某,将发展下线的目标锁定在了姑姑常敏(化名)身上。她谎称给姑姑介绍工作,将远在云南的姑姑骗至新密。按照传销组织惯用的手段,常某先将姑姑的手机骗走,然后又带她去听课“洗脑”。在姑姑常敏发现上当受骗要求离开时,常某又伙同他人对姑姑进行看管,最终导致姑姑在来到新密3天后跳楼身亡(本报2010年10月12日C06版曾有报道)。

  法院在审理时认为,在这起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常某、杨某、谢某哄骗、看管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均系本案的主犯。据此,法院以非法拘禁罪从重判处被告人常某、杨某、谢某有期徒刑11年。

  线索提供 魏春霞 杜松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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