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人:湖南省政协委员张亚斌
日本曾经提出过收入倍增计划,但在国内,这个概念是比较模糊的。从字面上理解,可以是收入水平倍增,也可以是收入增长幅度倍增。一般来说,整体水平倍增是不大可能的,比方现在的工资是5000,不可能一下子涨到1万,所以我认为收入倍增应该是增长幅度的倍增。
有一个观点是,收入倍增应该包括所有的要素收入,主要是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比如一个大学老师,工资是他的劳动收入,除此之外还有股票等其他的财产性收入。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就是收入倍增不能简单理解为加工资,工资要与物价挂钩,并与国家经济发展保持基本同步。
现在的问题是,国家财政的大盘子里面,居民收入的份额是比较少的。所以在切蛋糕的时候,居民拿到的部分应该要更多一些。这部分主要有两大块,一块是政府财政能够决定的,还有一块是由市场决定的。以前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使工资维持在一个比较低的水平,同时在市场中,劳动者和资方谈判的时候,缺少对等地位,是弱势群体,工会组织往往也不能给弱势群体更多的支持,所以出现工资低的现象,但这也创造了收入倍增的潜力。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现在沿海经常出现“民工荒”,工人的工资也普遍上涨了一些,以后的就业问题主要表现为结构性的失业问题,结构性矛盾凸显出来,为倍增打下基础。
政府应积极引导,帮助弱势群体建立工会组织,使弱势群体的市场谈判能力不断增强,并通过市场有效实现这些人的工资增长。
采访整理/记者徐海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