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齐华伟)中山公用18日公告称,因合作环境发生变化,该公司已经解除与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签订的古镇全球灯饰照明产业中心(即“世纪灯王”项目)建设合作协议。中山公用董秘梁穆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山公用通过前期的推断论证,觉得经济效益不大,不合算。
据了解,中山公用去年10月28日与古镇镇政府签订协议,拟发起成立项目公司共同投资开发和运营“世纪灯王”项目。古镇以项目地块共约650亩入股,占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为40%,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中山公用以现金入股,占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为45%;另预留15%的股份作为引入第三方战略投资者等。根据规划,该项目将建设成全球照明灯饰产业综合体,包括科技研发功能区、灯饰商贸和灯饰文化展示功能区、高端商务功能区、区域物流功能区以及灯饰工业与技术制品商圈等“四区一圈”,项目预计在三年内完成。
中山公用董秘梁穆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签订合作协议后,双方都在积极推进灯都项目建设,中山市古镇镇人民政府主要考虑的是社会效应,但是中山公用通过前期的推断论证,觉得经济效益不大,不合算,所以决定解除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