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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陈荞)昨天,卫生部网站公布《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根据该规定,卫生部将建立全国统一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系统,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将实行网络在线直报。
根据《暂行规定》,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实行逢疑必报的原则,医疗机构应设立或指定部门负责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尚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向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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