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刘娜、通讯员沈公成)昨日,省委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举行第五次主任会议,通报了公选考察工作情况,研究确定报请省委常委会差额票决的38名人选以及省委常委会票决方式。
我省公开选拔厅级领导干部工作于2010年9月启动,历经报名、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目前进入常委会票决环节。
会议透露,团省委书记职位(正厅级)直接取考察排序前两位的确定为报请省委常委会差额票决人选,省直厅(局)和省属高校18个副厅级职位,根据考察排序和综合成绩确定了36名人选报请省委常委会差额票决。
会议确定的常委会票决办法如下:每一职位2名差额人选中,获得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常委半数的,列为该职位拟任(提名)人选;如2名差额人选得赞成票数均未超过应到会常委半数,则进行第二轮表决;如第二轮表决2名人选得赞成票数仍未超过应到会常委半数,由省委重要干部人事工作协商小组酝酿提出意见,再次提请省委常委会表决。若第三次表决人选得赞成票仍未超过应到会成员半数,则该职位空缺。
省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各职位人选的任职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其中团省委书记、副书记职位和省妇联副主席职位提名人选的任职,分别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省作家协会副主席职位提名人选的任职,按《湖北省作家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办理。所有职位的任职人选参加岗前培训后到单位报到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