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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将试行“零首付”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1日07:22  深圳特区报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王湛)昨天,记者从新一轮的政府公报中获悉,深圳将就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鼓励社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出28条实施意见。

  据了解,我市将试点兴办商务秘书企业,没有办公实体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使用所托管商务秘书企业的住所或办公区域作为企业住所注册。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将试行注册资本“零首付”。

  据悉,毕业两年内的大学毕业生、深圳户籍下岗失业人员申请设立登记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外),经投资者共同作出相应书面承诺,可免缴首期注册资本,设立登记时可免提交验资报告,但注册资本须在《公司法》规定期限内缴足。

  深圳将鼓励企业实行集团化经营,进一步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500万元人民币,拥有3个以上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的,允许设立企业集团。子公司可在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简称。

  同时,深圳将允许企业延长注册资本出资期限。实施意见还指出,临时占道经营者凭相关部门发放的许可证经营,纳入城市综合执法管理范畴,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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