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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两百万 出卖三百假户口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1日07:28  荆楚网-楚天金报

  楚天金报讯 据《羊城晚报》报道 52岁的卢小琼,是原深圳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副调研员(副处级),她曾在1个月内先后收受213万元,为115户共300人伪造手续入户深圳。东窗事发后,有关部门一并查处了一批参与伪造入户手续的警员。昨日,此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指控,2008年,卢小琼在深圳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常住人口管理科(简称常管科)工作,主要负责出生入户及对分局人口科、派出所户证室的对口业务指导等工作。2008年7月至8月间,犯罪嫌疑人刘贞文(另案处理)为办理伪造的招调工准迁入户手续,四次将大批假申请材料交给卢小琼,同时送给卢4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好处费”,合计213万元。卢小琼先后通过深圳市公安局人口处副处长郭小文(另案处理)、常管科副科长廖新玲(另案处理)、福田公安分局人口科副科长张某、南山公安分局人口科副科长许某等,采取直接打印准迁证的方式,共违规帮助刘贞文办理准迁证115户300人。

  办理好准迁证后,卢小琼又帮助刘贞文联系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其中,卢小琼找到黄贝派出所户证室负责人赖晓芬(另案处理)办理了56户的入户手续,找笋岗派出所的户证室负责人谭某办理了30户入户手续,找园岭派出所户证室负责人邹某办理了约30户入户手续。上述申请入户的材料中均没有房产证原件,申请入户者本人也未到场接受审核,所入户口都是空挂在没有人的地址上。卢小琼为了感谢廖新玲、郭小文、赖晓芬等人的“帮忙”,分别送给廖116万元、郭12万元、赖17.8万元、张某5万元、许某5万元、邹某8万元、谭某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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