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0年全年经济数据和去年12月份宏观经济数据。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马建堂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透露,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增长速度第一次超过了城市(1月20日中国新闻网)。
已经记不太清楚城市居民收入增速超过农民持续了多少年,但我们清楚的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日益提高,城乡差别不是一步步缩小,而是越来越大,城乡收入差距过大已经成为困扰我国收入分配公平的最大障碍之一。
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首超城市便具有了特殊意义。其一,农民人均收入增速首超城市代表着我国收入分配格局正在日趋公平,农民不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牺牲者”,而是和城市居民享受同等权利的受益者。其二,农民人均收入增速首超城市代表着某种趋势,那就是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我国城乡差别不是愈来愈大,而是必将让位于城乡一体化进程。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农民纯收入增速首超城市还只是人均意义上的增速,其间隐含的道理是,人均不等于普遍,农民纯收入增速超过城市只代表总体上的超越,至于到底有多少农民的纯收入超过城市居民则不得而知。统计表明,我国农村20%高收入组人均纯收入水平为6931元,相当于低收入组人均纯收入的7倍,农村高、低收入组人均纯收入的差异明显超过城镇居民。
于是产生了另一个问题,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虽然超过了城市,但农村居民间的收入差别并没有因此而缩小,而是鸿沟还在扩大。这事实上向我们布置了一个重要课题,农民人均收入首超城市不仅不意味着贫富差距严峻的形势得到缓解,而是寓意着缩小农民内部收入分配差距是不容忽视的另一个重要问题。从某种程度上来讲,由于生活条件和生活成本的巨大差异,缩小农民内部收入差距甚至比缩小城乡差距还要紧迫和重要得多。
湖北徐光木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