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20日,省政协社法委提交提案建议:尽快将重要节假日高速公路收费站免费放行的制度法定化,保障高速公路收费车道畅通。
去年“五一”期间10天(4月30日至5月9日)广东实施间歇性免费放行1589次,减免收费车辆31.8万车次。实践证明,间歇性免费放行是解决收费站拥堵的可行措施。但是,由于损失的补偿机制不完善,补偿标准不明确,投资企业对实施免费放行制度存在不同看法。
提案建议,通过修订《广东省公路条例》,使间歇性免费放行等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对未开足通道情况下的免费放行条件和开足通道情况下的免费放行条件,作出合理的区分。对免费放行的条件应作量化规定,并按照所规定条件设置免费放行的标识,使免费放行界限清晰明确。
对高速公路运营企业未按照规定免费放行的行为,应加大惩处力度,确保免费放行制度严格执行。
建立和完善补偿机制,可采取适当补偿高速公路运营企业的方法。首先,应建立科学的成本核算机制,准确计算相关企业的损失额度,作为补偿的参考依据。可由相关管理部门在收费站法定收费时限期满后,适当延长其收费期限,作为补偿因免费放行所造成的部分损失的方式。 (王普 许琛 邓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