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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成浙江“两会”热点 代表吁生态补偿立法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1日17:1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杭州1月21日电(记者陈国亮 邵燕飞)记者今天从浙江“两会”获悉,加强我国和浙江省生态资源环境的保护已经成为“两会”上代表们关心的热点,有近三十位浙江省人大代表就此提出了这方面的建议。

  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丽水代表团在这次会议上就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有两份:《关于加快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议》和《关于尽快制定浙江省生态补偿条例的建议》。记者发现丽水代表团有28名代表,在这两份建议函上,该代表团就有陈乃科、李霞等20多位代表签名。而浙江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衢州代表团代表、衢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会荣也向大会提交了关于浙江省对生态补偿应该立法的建议。

  生态补偿是指:使生态影响的责任者承担破坏环境的经济损失;并对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者和生态环境质量降低的受害者进行补偿的一种生态经济机制。事实上,浙江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工作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2005年浙江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的若干意见》,2008年浙江省政府办公厅于2008年2月29日印发了《浙江省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试行办法》文件,浙江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浙江省对生态补偿迈出了主动的、探索性的步伐,基本解决了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重大难题, 在全国属于首创 。

  但人大代表们发现,浙江省现有生态补偿机制还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生态补偿基本限于政府部门行为,资金筹措渠道窄、总量少;生态补偿标准低、范围小,与现实严重脱节;目前对湿地尚无生态补偿项目等等

  因此,这些人大代表都建议浙江省和国家加快对生态补偿立法的步伐。“现在只有从法律层面对生态补偿进行立法,才能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性、长远性和转折性。”黄会荣代表在自己的建议函中这样认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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