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1月2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杨婷婷)1月21日,南海网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进一步保障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国务院决定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优抚对象和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等每人180元。
据了解,补贴范围是:全国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以及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补贴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15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100元,优抚对象和新中国成立前老党员等每人180元。此次生活补贴以现金形式一次性发放,由中央财政负担,我省将有46万多名困难群众受惠,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6.95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3.18万人,农村五保对象3.68万人,发放生活补贴5700多万元。
为做好这次一次性生活补贴的发放工作,海南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本月21日联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县要认识到位。要把为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务必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人”。这次为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补贴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迫,各市县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地情况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各地民政、财政部门紧密配合,保证春节前发放到对象手中,确保城乡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