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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iPhone手机不翼而飞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1日21:00  新民晚报

  本报讯 (通讯员 陈丽 记者 郭剑烽)托运的新款iPhone手机竟没了踪影,王先生将快递公司告上法庭。新年伊始,嘉定区法院南翔法庭通过直接送达同时调解的方式,化解了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去年10月15日,王先生受托将一新款iPhone手机通过快递托运至哈尔滨某大学李小姐处。为防止意外,王先生在办理托运手续时,特意选择了保价服务,支付了70元保价费。10月17日,李小姐签字后领取了快递件。东西一拿到手,李小姐就觉得有点不对劲,感觉分量偏轻。思量再三,谨慎的李小姐没有贸然打开快递,而是联系了快递公司、投递员和收发室工作人员,在他们均在场的情况下才打开快递。现场的人吃了一惊,包装盒内的iPhone手机竟不翼而飞了。

  远在上海的王先生听说此事后,当即和上海的快递公司取得联系,要求赔偿。王先生认为,按照规定,保价邮件如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报价金额,自己已经为手机投了保,要求快递公司按照保价金额7000元赔偿。协商未果后,王先生决定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院受理此案后,并不急于排期开庭,而主动与快递公司沟通,了解案件真实情况。在掌握了基本情况后,法官安排王先生和快递公司面对面沟通,并就因保价物品丢失引起的损失如何承担等问题进行了法律释明。沟通现场,快递公司当即同意按照保价金额赔偿王先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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