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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倒卖火车票男子被判8个月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1日21:00  新民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1月20日电 (记者 李京华)今年33岁的黑龙江男子鲁国民在一个月内倒卖火车票19张,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日以倒卖车票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鲁国民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据法院介绍,2010年6月至7月间,鲁国民在北京市海淀区及西城区等地,多次以高出票面金额50元不等的价格向他人倒卖火车票。2010年7月17日,鲁国民在海淀区金典花园东门前倒卖火车票时被公安民警抓获,民警从其包内起获火车票11张。经统计,鲁国民在6月至7月间共倒卖火车票19张,票面金额共计6621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鲁国民倒卖车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倒卖车票罪。考虑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部分犯罪行为未能得逞,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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