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1月21日海口消息(南海网记者高鹏) 海口道客村“最牛钉子户”告赢海口国土局,业主林鸿祥又把海口市住建局告上法庭。美兰区法院以其房屋不在管辖范围内,不予立案,上诉到海口中院后,海口中院裁定认为美兰法院适用法律不当,应予纠正,本案应由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据了解,林鸿祥将海口市住建局告到美兰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撤销海口住建局作出海建拆裁【2010】18号行政裁决书和拆许字(2008)第9号房屋拆迁许可证。美兰区法院认为,因不动产引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本案所涉及的房屋位于海口市琼山区道客村不属该法院管辖,故美兰区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不予受理。
林鸿祥上诉至海口中级人民法院,海口中院经审查认为: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主要包括特定的行政机关对不动产的所有权及使用权依法作出归属确认及对不动产的处理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本案中起诉人诉请撤销住建局作出的拆许字(2008)第9号房屋拆迁许可证及确认两次延期使用该许可证违法,该诉请是针对拆迁许可行为的合法性问题而提起的;且住建局作出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具体行政行为虽然涉及被拆迁的房屋,但非直接针对被拆迁房屋而作出的行政行为,该行为不属于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本案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审裁定认定上诉人起诉不属于原审法院管辖范围而裁定不予受理不当,应予以纠正。
海口中院依法撤销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的(2011)美行不字第2号行政裁定,由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