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博)通过发展下线,兜售无实物的化妆品“鹿胎素”。昨日上午,李某等6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在昌平法院受审。庭审时,6人认罪但均称没挣到钱。
检方指控,2009年8月至去年8月间,李某、张某等6人伙同60余人(均另案处理)在昌平等地,以购买“鹿胎素”化妆品为名,组织、领导传销组织,通过发展下线、逐级递增返利、计酬,非法获利。检方认为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6人刑责。
据了解,该组织设有销售董事、总经理、经理、主任、科员和分销商6级,上线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下线加入,并以洗脑、恐吓等手段,要求加入者继续发展下线,而销售的“鹿胎素”化妆品,实际上并无实物。
2010年7月,一农民向工商部门举报,自己被人骗到昌平,被迫花2900元买了化妆品。随后,警方介入调查。
昨日上午,李某、张某等6名核心成员在昌平法院受审。他们均自愿认罪,但都称自己在传销中并没挣到钱。
被告人张某的律师对指控事实不持异议,但认为张某应认定为非法经营罪。
本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