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杼滨
中国法学会六届二次理事会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是在全党、全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满怀信心迎来“十二五”规划胜利开局的热潮中召开的,对于我们进一步团结引领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认清形势,明确任务,为完成“十二五”时期目标任务贡献智慧和力量,意义重大。我再重点强调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努力实现“十二五”时期法学会各项工作的新突破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是在我国即将完成“十一五”规划,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是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行动纲领。要把全面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作为法学会2011年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引导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刻理解“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和取得的宝贵经验,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深刻理解“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和中央对形势的基本判断,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深刻理解“十二五”时期的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和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进一步增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刻理解“十二五”时期全局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进一步认识法治的保障、规范、引导作用,在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法学会工作和法学研究实现新突破、新发展大有作为的新时期。
第二,围绕中心工作加强法学研究,多出高质量的精品成果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繁重,从多方面提出了需要法学研究密切关注和及时跟进的新的重大课题。我们一定要更加主动贴近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更加主动贴近法治建设实践,更加主动贴近人民群众现实需求,加强法学研究,不断推出精品力作。这里,特别强调两个方面。
一要坚持不懈地深化对“三项重点工作”的法律研究。三项重点工作是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新时期政法工作规律性认识和执法理念的升华。
二要全力确保如期完成《法学研究十大专项规划》各项任务。《规划》是法学会着眼我国法治建设长远发展全局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是组织推动法学研究理念的提升和创新实践,中央领导同志十分关心,法学界、法律界普遍关注。根据《规划》安排,十个研究项目都要在“十二五”的前期完成,时间紧、任务重。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及时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针对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完善经费管理、期中检查、督促指导、评议研讨、鉴定验收、专题上报等各项制度,保障《规划》顺利实施,尽心竭力抓好这个繁荣法学研究的“龙头”项目。
第三,继续大力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
组织体系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是法学会自身建设的基础和保障,是我们能够把握机遇、不断发展进步、实现有为有位的重要法宝。“十二五”时期,我们要以改革和创新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把法学会建设得更具战斗力、更有凝聚力。
这里重点谈一下全面加强地市法学会建设问题:一要继续推动新成立一批地市法学会。地市法学会是法学会组织体系的基础。凡是具备条件、应当成立的地市,都要尽快把法学会成立起来;二要抓好已经成立的地市法学会的工作。我们已经有244个地市法学会。要抓好已经到届的地市法学会的换届工作,理顺体制,解决有人办事、有地方办事、有经费开展活动等问题;三要充分发挥省级法学会的指导作用。省级法学会对加强地市法学会建设负有重要职责,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推动地市法学会工作的开展。
此外,国务院已经决定中国法学会为全国性法学社团的业务主管单位,这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我们要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管理条例》、《中国法学会章程》和《全国性法学社会团体规则》的规定,担负起全国性法学社团的业务指导
和监督管理职责,团结、引领和组织全国法学界、法律界的同志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繁荣法学研究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