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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外语翻译证书考试成绩公布 可申请复查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7日08:02  南海网

  南海网1月27日消息(南海网记者杨婷婷)2010年下半年全国外语翻译证书考试成绩已公布,考生可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或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社会证书网站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如果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向省考试局社会考试处提出复查申请,复查成绩只限于漏评与登分错误。这是1月26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考试局了解到的。

  据了解,考生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或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社会证书网站(http://sk.neea.edu.cn)凭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和考生报考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号三项中的任意两项,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

  凡参加考试的考生都可获得《成绩通知单》。凡一、二、三级笔译或口译总分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且各部分得分率均在60%以上(含60%)者,可获得一、二、三级笔译或口译合格证;四级笔译或口译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者,均为合格,可获得四级笔译或口译合格证。

  考试结束后两个月至六个月内,考生凭报考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到省考试局社会考试处领取当次考试的《成绩通知单》和《合格证》。逾期不领取者,省考试局不再代为保管。

  考生领取《成绩通知单》、《合格证》后,如有遗失,不再予以补办,考生可向省考试局提交书面申请,由省考试局为考生出具考试成绩证明。

  如果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20个工作日内向省考试局社会考试处提出复查申请,复查成绩只限于漏评与登分错误。2010年11月全国外语翻译证书考试成绩复查申请截止时间是2011年2月24日。

  成绩复查方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省考试局社会考试处领取《全国外语翻译证书考试成绩复查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缴交成绩复查费。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复查后,由省考试局通知考生复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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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电话:010-82612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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