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春节即将来临,为防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导致广大人民群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和武汉市燃放办发出安全提示,提醒市民安全放鞭。
除夕夜通宵可听鞭响
除夕上午8时开始,市民可在限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并可通宵燃放辞旧迎新。
但是从正月初一到元宵节,市民只能在上午8时到晚12时之间燃放烟花爆竹,其它时间放鞭是要受到处罚的。
特别要注意的是,正月初一到十四,每晚12时至次日上午8时,请不要燃放烟花爆竹,要给他人留有安宁休息的时间和环境。
红橙黄三色标示禁放
如何辨别禁放点呢?武汉市燃放办已悬挂红、橙、黄色三类禁放标志,以便市民识别。
红色: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加油(燃气)站;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商场、超市、仓库、堆场、货场;飞机场、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山林等重点防火区;消防等级低的社区、部位;各区确定的其他重要的禁放点单位。以上地点周边60米内禁燃烟花爆竹,其中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周边150米内禁燃烟花爆竹。
橙色:居住密度高的社区、部位;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单位;风景名胜地区、重要城市景观周边;各区确定的其他比较重要的禁放点单位。以上地点周边30米内禁燃烟花爆竹。
黄色:党政机关驻地;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生态、环保要求高的地区;各类通讯机站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各区政府确定的其他需要守护的禁放点单位。以上地点周边1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个人禁放三类烟花
据介绍,个人严禁购买和燃放礼花弹、组合烟花、架子烟花等A级(注明有“由专业人员燃放”的字样)烟花爆竹,土火箭、土手榴弹、土地雷、鱼雷、擦炮“黑蜘蛛”等伪劣、违禁产品,以及各行政区域地方法规禁止燃放的品种,也在禁放之列。
不能带着爆竹打的
烟花爆竹,也是春节期间馈赠亲朋的好礼物。但切记,不能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载客的交通工具和进入车站、影剧院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也严禁在托运、邮寄的行李、包裹中夹带烟花爆竹。
否则,公安部门将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还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非法运鞭最高罚5万
对于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36条第2款的规定,将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记者周寿江、张翀 通讯员龚轩、刘树建、夏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