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周元春)昨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浦主持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会议讨论的市人大常委会2011年度立法计划(草案)提出,今年市人大常委会预计将审议通过8-10项法规,包括《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等。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谭国箱,副主任闫小培、周光明、及聚声、陈彪,秘书长张士明出席会议。
根据立法计划(草案),今年的立法计划包括84项,其中继续审议项目4项,均为2009-2011年已进入审议程序的法规;立法条件已经成熟、实践中需要的项目,列为拟新提交审议的项目,共18项(见附表);需要且立法条件基本成熟,但还需要做进一步论证的项目列为预备项目,共26项;有关起草单位正在起草论证,预计年内可提出调研报告的项目列为调研项目,共36项。
在84个立法项目中,市人大常委会今年预计将通过8-10项。同时,立法计划(草案)确定了今年立法项目的选择将围绕四个重点进行:一是继续为深圳的改革创新立法,如制定《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二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关注社会民生,如制定《信访条例》,修订《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三是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生态文明,如制定《气象条例》、《绿化条例》,修订《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四是加强城市建设,强化城市管理,如制定《轨道交通条例》、《行政综合执法条例》,修订《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
刘玉浦表示,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要围绕广东省加快经济转型、建设幸福广东;围绕我市创造深圳质量,建设民生幸福城市、加强城市管理以及大运会等中心工作进行。同时,刘玉浦要求,今年继续审议的《深圳经济特区河道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4项法规,年内必须完成立法程序;拟新提交审议的18项法规,每一项都要有明确立法时间表。希望市人大常委会各专委、工委与各起草单位加强联系和沟通,确保今年立法工作高质量完成。
附:今年拟新提交审议项目(18项)
1、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
2、信访条例
3、轨道交通条例
4、行政综合执法条例
5、绿化条例
6、气象条例
7、格式合同条款监督管理条例
8、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条例
9、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10、技术转移条例
11、房屋安全条例
12、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修订)
13、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修订)
14、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修订)
15、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修订)
16、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条例(修订)
17、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修订)
18、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