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
记者近日从青岛市了解到,青岛规定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和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今年不得在市区新购住房。
据介绍,今年年内不允许在青岛市辖七区购房的还包括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已有1套住房的青岛当地户籍居民家庭及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年内限购1套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为将“限购”政策落到实处,青岛市规定,购房人购房时应如实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并提交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出具的关于拥有住房情况的证明;提供虚假信息骗购商品住房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应严格执行有关“限购”政策规定,如有违反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