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阎志江通讯员金晶根据贵州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批复,1月2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设立调解庭,负责高院受理的申诉案件的调处工作及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院受理申诉案件的矛盾化解工作。
据悉,2010年贵州省法院一审民事调解结案率为42.71%;同比上升1.55个百分点。高院审结民事案件403件,其中调解结案57件,调解结案率为14.14%,同比上升了5.44个百分点。调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调解结案率也在逐年上升,但由于没有专司调解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调解方法不多,调解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调解工作的开展。同时,现有的诉讼调解工作格局,已难以更好地落实最高法院对调解工作提出的要求,难以与全省即将建立的“三调联动”机制形成对应,为此,贵州高院党组研究决定在高院设立专门的机构,专司诉讼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