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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提示遇价格欺诈可向“12358”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2月06日14:10  金羊网-羊城晚报 官方微博

  羊城晚报讯 记者程行欢、谭超报道:春节期间,不少消费者向“12315”热线反映部分超市标签价格与实际收费价格不一致,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5日,广州市工商局发出消费警示,建议消费者遇到这样的情况,可以向消委会投诉,也可以向物价局举报。

  市工商局提醒,春节期间是购物集中时段,消费者到超市、商场购物要仔细观察价签标价和促销宣传,结账后留好小票,留心比较广告促销价格、价签标示价格和结账价格,发现虚构原价、低标高结等价格违法行为的,还应当主动拨打广州市价格举报中心热线“12358”,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由价格主管部门对超市的这一价格欺诈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市工商局表示,根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第十一条的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相关价格欺诈行为进行处罚。消费者遇到超市实际收费与标价不一致的情况,可要求超市按照标价收费,退回多收费用。若超市拒绝处理的,消费者可拨打“12315”向市消委会投诉,由市消委会针对消费纠纷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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