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白酒也需要身份证?而且每次还只能限购一瓶?去年以来,国家针对房地产市场一系列的“限购”重拳,如今居然被用到了完全开放的白酒市场。2月4日,记者了解到,杭州一些茅台专卖店在春节期间纷纷贴出“告示”,对53°500毫升茅台酒实施限购政策。(2月6日《现代快报》)
现在是市场经济时代,按理说不应该出现商品限购政策。然而,商品房实行了限购,茅台酒亦限购。如果说,商品房实行限购是因为关乎到公民居住权益的实现,还能让人理解的话,作为一种单纯的商品,茅台酒限购则让人难以理解,难道说限购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吃酒权”?
一瓶售价高达959元的茅台酒,其实,限购不限购与绝大多数普通人没有一点关系,根本就“无福消受”;如果说有一点关系,就是某些人买来当礼品送人。但公众依然高度关注茅台酒一举一动如拍卖、限价、限购等消息,这又是为何呢?
在我看来,公众关注茅台酒动向实质是关心公共利益,这是因为,如今的天价茅台酒,已不单单是一种白酒,而是蕴涵了白酒之外的东西——这可以从茅台酒的供求两端来观察。
从供应端来说,茅台酒的限购政策折射出企业以“国酒”之名哄抬价格。回顾去年以来,无论是拍卖、限价、限购,还是“为满足消费者的身份需求”,或是兼顾国家、消费者、企业、经销商等各相关方利益,无不透露出炒作的迹象,目的以显示茅台酒的稀缺,抬高酒的身价。
如果茅台酒和其它白酒身份都是平等的,只要炒作不违法,公众显然不会太关心。然而,长期以来,茅台酒自封为“国酒”,或被赋予“国酒”的称号,炒作“国酒”实质是借“国家”之名来实现企业的利益目的,公众作为国家的主人,自然会有意见。
从需求端来说,真正喝茅台的人往往不买茅台,茅台酒名义上是招待酒,实质在很多地方异化为“腐败酒”。例如,河南两家驻京联络处联合购买777瓶假茅台酒,就是浪费公款的典型例子;再如,办案检察官在搜查某房管局长家里时发现茅台酒装满了一柜子,这是行贿受贿的典型例子。
茅台专卖店在春节期间实施限购政策,或足说明春节期间送礼成风,但多少送礼真正是出于亲情、友情,多少送礼是因为权力腐败?公众显然要追问。
稿源:红网 作者:张海英